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价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责任科室 | ||
A1 | 责任落实情况 | B1 | 政府职责落实 | 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明确,纳入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办公室、教育二科 |
B2 | 部门职责明确 | 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土地、人力社保、公安、教育和镇(乡、街)政府等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办公室 | ||
B3 | 经费保障 | 近三年生均教育事业费、生均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按规定保障城乡学校教师的培训经费,学校维修经费进预算。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计财科 | ||
B4 | 资源保障 | 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有城乡教育设施布局篇章,建立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并依规划和依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学校网点布局合理,班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有低于10%的班级班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其他都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计财科、教育二科 | ||
A2 | 均衡发展机制建设情况 | B5 | 学校帮扶机制 | 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城乡学校互助制度,通过教育集团、结对帮扶等形式缩小校际之间差距。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 |
B6 | 合理的招生机制 | 有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或逐年明显下降,没有发生择校乱收费现象;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措施有力。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监察室 | ||
B7 | 教师交流机制 | 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政工科 | ||
B8 | 建立“减负”工作机制 | 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切实遵守6项严格规定,建有6项工作制度。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督导科 | ||
B9 | 扶持民办学校机制 |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政工科、计财科 | ||
B10 | 保障“三残”儿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的机制 |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建有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教室;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 | ||
B11 | 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机制 | 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计财科、教育二科 | ||
B12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机制 |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5%以上,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7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 | ||
A3 | 均衡发展水平 | B13 | 学校建设 | 所有学校基本达到我省有关建设标准,且列入2009-2011年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中的项目,100%完成的为达标,完成率超过95%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计财科 |
B14 | 教师队伍 | 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教师配备达到编制标准的95%以上,且校际生师比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3;校际学生与中高级教师比的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4。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政工科 | ||
B15 | 数学科学仪器配备 | 学校数学科学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勤办 | ||
B16 | 音体美劳器材配备 | 学校音体美劳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勤办 | ||
B17 | 计算机装备与校园网建设 | 学校计算机有效生机比达到7:1;校园网实现校校通。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勤办 | ||
B18 | 班级多媒体装备 | 学校班级多媒体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班套比达到1:1。90%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85%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勤办 | ||
B19 | 教学仪器配备均衡程度 | 校际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6。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小于0.8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勤办 | ||
B20 | 图书装备 | 学校生均图书小学达到20册、初中达到30册,新增图书按5元/生·年安排经费。95%以上的学校符合要求的为达标,90%以上的学校符合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勤办 | ||
B21 | 课程开设情况 | 学校都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且严格遵守课时要求;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1/5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教育二科 | ||
B22 | 学校管理水平 |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园环境整洁,安全措施到位(包括“三防”措施),学校设施与教学设备状况良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1/5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 安保科、学生科 | ||
A4 | 均衡发展满意度 | 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并参考人民群众对教育局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或行风评议结果。由评估组根据座谈会情况、满意度测评或行风评议情况确定达标、基本达标或不达标。 | 办公室、督导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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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职能科室将对应指标的自评简述及作证材料于2012年1月6日前报教育二科。2.责任科室中第一个科室为牵头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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